印塘乡这些人因涉摩涉电违法行为受处罚
2022-10-09 08:31:52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 bm@ldsf.com.cn | 编辑:李娟 |          浏览量:16606

新双峰客户端10月9日讯(通讯员 禹成 王凯)双峰县公安局印塘派出所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涉摩涉电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联合印塘乡人民政府在辖区开展行动,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戴头盔、无证驾驶、非法载人、非法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目前共计查处违法行为100余起,行政拘留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人4人。

10月4日上午9时许,民警在320国道印塘乡路段执勤时,对驾驶摩托车的赵某进行拦停检查,要求其出示摩托车驾驶证。赵某拒不配合民警检查,企图搪塞过关。民警将其口头传唤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发现,赵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摩托车没有注册上户。

目前,赵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因未给摩托车注册上户的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并扣留车辆。

10月4日下午18时许,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男式摩托车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张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因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和未给摩托车注册上户的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

民警提醒

双峰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严禁无证驾驶、非法载人、非法安装遮阳伞。

一审:李娟

二审:欧阳亚辉

三审:刘郁鑫

责编: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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